出生办证需斟酌 随意更改不合规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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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咨询更改出生证姓名案

 

基本情况  2014-11-19,蒋先生向12345热线反映:我是岳阳县长湖乡红头村的村民,我2013-超生了一个子女,前两天已罚款2万元,我想改出生证明上面的名字,但是岳阳县中医院称改不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处理过程  县卫生局受理工单后,立即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并对当事人耐心的做了解释:《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并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为:自婴儿出生后由医院指导家长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并在婴儿出生三个-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一旦录入微机就不能更改。医院在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时,均已告知具体事项。

反思启示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一经录入证实姓名,就无法更改。所以,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医院要详细的告知具体事项。同时,家长办理证明时也要再三斟酌,确定正式姓名再办证。

 

 

(县卫生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