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部门决算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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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建筑业、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供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住房保障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供排水管理股、房地产开发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岳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股。局下设副科级事业机构5个: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公用工程维护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局下设正股级事业机构3个:县城建档案馆、县居民自建房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以及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即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收、支总计340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3.91万元,增加9.15%增加的主要是年度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收入合计2700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18.7万元,占94.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88.89万元,占5.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支出合计291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61万元,占16.33%;项目支出24367.29万元,占83.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3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76.09万元,增长12.01%增加的主要是年度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更新改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财政拨款支出1438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3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2.47万元,减少8.19%减少的主要是本年度减少了基础设施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18万元,占0.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79万元,占0.73%卫生健康(类)支出57.33万元,占0.39%节能环保(类)支出393.72万元,占2.73%城乡社区(类)支出6427.43万元,占44.6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0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7271.3万元,占5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6.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8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项(款)税收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18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79万元,支出决算为9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数,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本社会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破产企业40人员与50人员困难生活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数,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工伤、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数,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决算数大于年初数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增加,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数,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2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度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0为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度污泥处置服务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48.25万元,支出决算为289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2%决算数大于年初数主要原因是跨年度支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费。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本年人员人员经费以及上年度维护经费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79.27万元,支出决算为5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7%决算数大于年初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以及正常的公用经费开支。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28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58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4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为了支持住房刚性及人才购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而产生的购房补贴。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本年度防汛工作经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城市棚改户改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公共租赁房维护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8.27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其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6.1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县城保障房项目建设与维护。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97%决算数大于年初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其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1.85万元,支出决算为7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数,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工改帮代办工作经费、公租房维修等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4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0.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1.19万元;支出977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71.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19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服务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8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造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84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费。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9.67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1.12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此部分经费主要用于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0.00%,等于的主要原因是往年至今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7个、来宾590人次,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即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因实行公车改革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2024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9.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5.16 万元,增长40.43%。主要原因是:部分管道因使用年较长导致增加了维护费用。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6元,用于召开2024年度城建工作会议3次、人数41人,会议内容为2024年城建工作计划以及步署与落实;全年召开全县建筑工地安全检查会议2次、人数62人,会议主要内容为各工地建筑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召开居民自建房安全排查会议3次、人数37人,会议内容主要是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新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新建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督查;开支培训费7.04万元,用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人数360人,内容为建设市场安全管理、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处置安全事故能力本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5.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1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8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8.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1.0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24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02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1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771.62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61.62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做好了指标支出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对“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岳阳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岳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岳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82.7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71.62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资金管理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为居民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2.09 万元,执行数为180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完成省市下达岳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131户、县城危旧房改造26套。截至2024年底,131户农村危改已全面竣工验收,危改补助资金经“阳光审批系统”审批通过后,经“一卡通”将资金拨付给农户。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2个,共计26套均已完工。二是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农村自建房269栋,发现安全风险隐患161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乡镇,并督促乡镇整改到位,降低了安全事故风险。三是严抓项目建设,推进城市高水平发展。实施青山路提质改造、贺坪西路新建道路、公园路新建道路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建设,推动农贸市场北侧公园路、西侧富荣路新建项目、贺坪房地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贺坪西路)项目、新开镇万金路新建工程、荣家湾镇富荣路三期公租房配套项目。四是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了市民素质、改善了人居环境。五是推进环境治理。进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提高了环境质量,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建设工地较多,导致县域偏远地方未能及时全程监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更加全面高效的监管体系;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14512.9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9个项目,涉及小区60个,涉改居民10067户,993栋,其中8个项目15个项目列入省级民生实事。岳阳县荷花塘小学家属区等20个项目,包括28个小区已完工;岳阳县原机瓦厂小区等17个项目,包括29个小区正在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70%;黄沙街粮店小区等2个项目,包括3个小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准备开工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松散,未能严格执行环境整治方案,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物业加强对老旧小区环境的治理和监督,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275.3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二是积极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保护和改善水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了居民满意度,有利于城市的繁荣发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居民水资源保护意识不够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乡镇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维护工作,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43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税务局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了文胜小区、团结小区、城东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对扬尘防治进行监管,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六个100%”要求,改善环境质量;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5分,评价等级为“优”;“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3分,评价等级为“优”;“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8分,评价等级为“优”;“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5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政府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而进行的资金投入。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等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制度落实方面的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八、津贴补贴:反应基本工资外,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补贴。

十九、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二十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六、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七、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八、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一、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二、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六、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七、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九、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三、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四十四、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四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四十六、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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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县住建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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