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7-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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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委〔2017〕5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1·24”较大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25上午9时,常委、常务副县长万东主持召开了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联席会,部署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上午9时30分,县委书记田文静对荣家湾镇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督查;下午5时,在省、市烟花爆竹紧急工作会后,副县长杨前进主持召开了烟花爆竹紧急会,传达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1·24”岳阳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26上午9时,县长曾平原主持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暨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部署了在全县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上午10时,副市长黎作凤带队检查了荣家湾镇荣公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就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上午11时,为落实黎市长指示精神,县长曾平原在荣家湾镇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打非”清缴行动督战会,曾县长要求,荣家湾镇在整治行动中要当好示范,做好样板,其他乡镇要切实担负起“守土有责”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是发展之基、民生之要,人命关天,责重如山。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的首位来抓;始终把巡查排查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关键举措来抓;始终把明责追责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主责来抓;始终把严格执法作为党政履职的铁命要求来抓;始终把值班备勤、应急管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的基础工作来抓。

二、全民动员、全面清查

按照县长指示,实施联点包干制,每位副县长包2个乡镇,26下午开始,不见成效不收兵。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所有乡镇干部、村干部、派出所、安监站、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清查,以“不懈怠、不松懈、不纵容、不旁观、不畏惧、不等待”的态度,做到乡镇不漏村组、社区,村组、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要全面摸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登记建档,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

三、坚决果断,彻底整治

要以雷霆之势开展“打非”清缴行动,彻底清缴。

(一)整治态度上要坚决果断。不能有半点含糊、半点变通,要集中精力,保持定力,提高执行力,做到“不讲价钱、不搞变通、不讲客观、不讲情面、不搞照顾”。

(二)整治方法上刚柔并济。刚就是采取4个方法,即“搬、收、停、关”。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一律搬走,对违禁品一律没收,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对非法经营行为一律依法关闭取缔。柔就是做到“五多、三先、三后”,即多宣传、多疏导、多教育、多训诫、多帮扶,先宣讲政策、先训诫、先教育,后帮扶、后打击、后处理。对符合规定、证照齐全的经营点,店内只能摆放一定数量的样品,数量由县安监局确定;对无违禁品的经营点,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仓库,指定地点进行存储。

(三)整治行动上雷霆万钧。按照许达哲省长指示,属地乡镇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立即开展行动,确保26下午5时后经营点店内不摆放实物、“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一律关闭。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包括治安大队和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在荣家湾镇设立4个检查站,对非法运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整治行动中,公安部门要全程参与,对拒不配合整治行动的,要严厉予以打击。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法依规,亮证执法、严格执法,对拒不执行和对抗执法的从严处理,同时要确保执法人员自身安全。

四、失职追责、强化问责

县人民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有关乡镇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2014〕120号)从重追责。

此紧急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