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7-0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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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委办〔2017〕5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清剿行动等文件要求,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县安委会决定,将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对各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企业复工

复产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督查时间。2月下旬至3月上旬。

(二)督查对象。全县14个乡镇。

(三)督查组分工。由两办督查室牵头,分2个组进行。第一组督查荣家湾镇、新墙镇、长湖乡、步仙镇、柏祥镇、中洲乡、黄沙街镇等乡镇。第二组督查新开镇、筻口镇、公田镇、-田镇、毛田镇、杨林乡、张谷英镇等乡镇。

二、督查方式

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要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现场督办。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乡镇贯彻落实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清剿行动情况。是否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清剿行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是否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情况开展全面清查,登记建档;是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零售门店是否整顿规范,非法零售门店是否关停。

(二)乡镇贯彻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否部署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管控“三大行动”;领导干部是否带队开展安全检查。

(三)企业落实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至2个企业,企业是否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三级”教育培训等;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情况是否建档备查。

四、督查要求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敢于动真碰硬,不循情顾面、徇私枉法,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乡镇政府和企业指出,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守纪律,务实高效。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及时总结,跟踪督促。各督查组完成督查后要及时总结归纳督查情况,于3月6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县安委办。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安委会通报督办,各组要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