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林业局   2013-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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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13-17001

 

 

 

 

岳县林发〔2013〕9号

 


 

岳阳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度

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工作的通知

 

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各乡(镇)林业站、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

为认真做好2012-度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木竹经营加工行为,保护依法经营加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度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工作的通知》(湘林政〔2013〕1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全县开展-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实行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制度,是法律法规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木材流通与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站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把2012-度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工作抓好抓实。

二、-审时间和步骤安排

全县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时间,从3-份开始至4-底结束。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要完成自查自纠后,凭申请报告,自查报审表和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报林业站,由林业站审查后上报林业局,由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4-1至10到林业站复查。

三、成立班子

县林业局成立由森林公安局长王映平任组长,王岳军、徐颀、刘明秋为成员的工作班子,负责-审工作的实施和审核检查。

四、宣传发动

各乡(镇)林业站,于3-20前将-审工作的申报材料等内容通知到各经营加工单位并告知自查报审表的填报要求。

五、自查报审

各乡(镇)林业站要督促所有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如实填报《2012-度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审自查报审表》,填报内容主要是指经营加工单位2012-的购材销材和上-库存材情况,以及无证材数、漏缴林业规费数量等。

六、严格审核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重点审核铁山库区内的木竹经营加工户、城关地区木竹经营加工户。对严重破坏资源经营加工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专项整顿,对高消耗、低水平、低效益的木竹加工企业要进行重组或取缔,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水平、高效益的企业着力培养。

七、查处打击

在全面-审结束后,林业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一次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消耗木竹资源较多的木竹市场,建材市场,活立木市场,人造板厂,造纸厂、木片厂、家具厂等经营场所企业进行清理,对未经林业部门审核批准的违法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依法并予以关闭或取缔。

 

附件:1、2012-度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审自查报审表

          2、岳阳县木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台账

          3、岳阳县木竹加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台账

 

二〇一三-三-十二

 

主题词:经营  加工许可证  -审  通知

抄送:市林业局,县农办,县政府法制股,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

岳阳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3-3-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