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建提〔2015〕11号 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
答 复
杨盛、刘四兵、张磊、李东六、冯卫、周红霞、付四明、欧阳湘莲、荣文先、赵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城区建设规模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城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县城作为群众的集居之地和全县的首善之区,对城市进行扩容已经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提速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您在议案中提到的长丰路延伸、富荣路大桥建设、荣黄路大冲段建设3个项目很切合实际,也符合岳阳县城市发展要求,我局一定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力争项目尽快付诸实施。
从部门职责职能分工来看,长丰路延伸工程属于我局职责范围,这项工程我局从2010-开始,多次在县四大家议城建会上提出计划,但由于县财力和其它原因,该项目一直未予批准实施。我局将继续安排力量提前作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一旦县政府决定启动这一项目,确保项目能够立即实施。
另外,富荣路大桥和荣黄路大冲段建设分别属于荣湾湖开发服务中心和公路局的职能,我局将重点做好配合服务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支持。
以上回复,不知您是否满意,谢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6-30
联系单位: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 煌
联系电话: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