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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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建字〔2015〕2号(B)类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

答 复

许吉程、费时铭、梁加凤、吴三龙、刘秋龙、吴文宝、张立英、陈辉、周旭君、彭伟兰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中洲乡费家湖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坪、费湖目前是事实上的饮用水源,水质优劣直接影响到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水务部门,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主要从5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于2014-8-23至25,我们联合环保局、鹿角镇、中洲乡等单位对坪、费湖周边污染源情况进行了为期3天的调查;二是进行了部署,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21号),2014-6-24,县政府牵头,召集各乡镇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水资源保护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进行了检测,协助市水务局对坪、费湖水质进行了每半-一次的抽样检测,2014-二次检测均为三类水质标准,为达标水功能区;四是进行了水资源保护宣传,我局以“世界水”、“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了以“节约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为题的大型志愿者活动;在重点水域重点地段制作了大型宣传牌;在32座小一型水库和8个内湖设立了100块用大理石制作的“四禁警示牌”;多次在金维佳门前和荣湾湖广场等县城人流聚集地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在政务公开中心等20处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屏进行滚动宣传;五是按程序进行了申报,我局将坪、费两湖连同其他11个饮用水源地水库作为饮用水功能区已报市水务局,正在审批之中。

1、关于中洲鱼场承包养殖的问题:自2014-开始,我局就启动了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要求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解除承包养殖合同,实行无投料养殖,而中洲鱼场45万元的承包款是解除合同的最大难题,我们会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寻求政策支持,建立补偿机制,坚决解除承包养殖合同,实行无投料养殖。

2、关于养猪场和采砂船的处理:养猪场拆除牵头部门是环保部门,我局会积极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全力协助做好相关工作。3条采砂船因不在禁采之列,我局无权强制拆除,但我局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3、关于截雨面积范围内的生活污染、农业施种污染的处理。坪费湖截雨面积范围内涉及三个乡镇, 32个村,9276户,35094人,农业施种面积36331 亩,生活污染、农业施种污染影响确实较大,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在今-九-份我局将启动四大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尽量对接政策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切实解决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

岳阳县水务局

2015-7-20

承办单位:岳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季用 刘大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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