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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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建字〔2015〕3号(A)类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

答 复

郭玉良、余大红、谢雨星、李生龙、付威、汪洋、谢五雄、何燕花、李赐柚、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岳阳县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第一条建议,饮用水源的保护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21号)文件,依据文件精神我们做了一系列工作。县里成立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2014-6-24县政府易县长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订了工作方案,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责任人,此项工作需要各乡镇积极配合。

2、关于第二条建议,根据农村生活水源调查情况,我局将大坳水库、岳坊水库等新增的14座水库及湖泊列入《岳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报送至岳阳市水务局,待岳阳市政府批准;饮用水源保护区是环保部门审批,因此我局将尽快与环保部门协调,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报批工作。

3、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宣传的问题:水务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每个饮用水源地设立了四禁警示牌;二是制作了5000份宣传小册子,在东方圣世广场、荣湾湖设点发放;三是在政务公开中心、各大宾馆等20处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四是在荣新路和铁山库区制作大型宣传牌进行宣传;五是在3-开展了保护水资源志愿服务活动。

4、关于第四条建议,我局与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对全县2座中型水库、32座小一型水库、183座小二型水库和费家湖等农村生活水源地水环境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明确目前已是或将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为工作开展重点。

5、关于第五条建议,根据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要求,我局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承包养殖合同,严禁投料养殖;二是联系环保部门加强工业污染的巡查与整治,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6、关于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问题,我们已向湖南省水利厅报送了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我们将主动跟踪,积极争取。

7、关于第七条建议,我们对各乡镇及水厂下达了关于保障供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到有对策、有准备,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发生时,要迅速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8、关于第八条建议,平费湖做为黄沙,中洲的饮用水源地,为做好水质监测工作我们每半-对原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及时公布了检测结果。针对蓄水面积小,雨水流失严重,要修好平费湖大坝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力求解决这一造福百姓的大事。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

岳阳县水务局

2015- 7-20

承办单位:岳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季用 刘大革

联系电话:1376279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