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6-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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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字﹝2016﹞3号(A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

答    复

 

李荣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治理大坳水库库区环境卫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领导高度关切、群众高度关联、媒体高度关注。这些-来,我们把它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基础工作和底线工作紧抓不放,按照“四清三基两统一化(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可视范围基本不见垃圾、集镇基本不见马路市场、村庄基本完成‘四化四改’,集镇垃圾统一收集处理、集镇污水统一处理,路边村边屋边绿化)”的总体目标和“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培植亮点”的工作思路,创新管理、分类推进,全县农村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逐步迈向规范化、常态化。


 

以前,大坳水库上游村垃圾乱倒现象较为严重,我们在检查时发现小水、芭蕉等村的垃圾几乎都是倒在沟港内,任凭雨水冲洗,直接导致下游河港及水库产生大量垃圾,严重污染水源,给周边村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必须下大力气实施整治。从2014-起,我们对水库上游的垃圾处理采取建设环保型垃圾焚烧炉消化部分垃圾,对部分村采取垃圾分类减量的办法减少部分垃圾,最大限度控制垃圾进入水库,对已经入库的陈-垃圾,督促乡镇拿出专项资金进行打捞。同时,将水边、沟边、港边等水域周边列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检查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管考核,基本上做到了每-检查一次。通过采取这些措施,目前大坳水库库区环境卫生较以前有了大的转变。

今-,我们将继续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县里已有的经费投入不会取消,县财政调度资金,按平均每村1万元的标准安排保洁经费;已有的工作措施不会削弱,采取“一-一暗访,一季一考核”的方法进行考评,发现村里无固定保洁员、无村民理事会并筹集垃圾运转经费的,扣除县里下拨的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也更希望周边群众进一步提升环保意识,增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大坳水库库区建设成为洁净、清新、怡人的美丽家园。

感谢你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20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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