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6-1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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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字〔2016〕9号B类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        

 

吴旺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费家湖、坪桥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方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们所做的工作

坪、费湖目前是事实上的饮用水源,水质优劣直接影响到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水务部门,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主要从5个方面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

1、大力宣传,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我们积极行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使水资源保护深入人心。投入资金7.75万元在重点水域重点地段制作了大型宣传牌3块,在33座小一型水库和8个湖泊设立了100块用大理石制作的“四禁警示牌”;投资3.5万元,在政务公开中心、各大宾馆、茶楼等20处公共场所,利用LED电子广告屏进行滚动宣传;充分挖掘乡镇宣传力量,通过悬挂横幅、和涂刷墙体标语进行宣传,使广大老百姓都知道,水资源保护迫在眉睫,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是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2014-至今,我们设立法律咨询台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共12场,组织开展“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母亲河”等水务志愿者活动19次,制作各类固定宣传牌100多块,悬挂横幅220余条,张贴标语1400多条,涂刷墙体宣传标语190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40台次,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县新闻网、县电视台、手机报等网络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水资源保护意识。

2、全力整治,确保水源水质达标。我局严格按照《岳阳县农村水源保护实施方案》要求逐步推进,重点落实整改。第一,对饮用水源水库加大整治力度,尤其是对水库周边排污企业和养殖场,实行部门联动,无条件坚决关停,到2017-底实现饮用水源库区周边企业排污全面达标。第二,坚决遏制不合理开发利用,严把审批程序关口,重点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高耗水和高污染项目一律不得上马,防止人类活动对水源造成侵害。第三,投资825.23万元,完成了铁山库区毛田河、孟城河、李塅河、-田河、东淇河5个入库河口拦污设施建设,对上游入库河口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有效拦截,入库漂浮物减少了近80℅,岳坊水库、大坳水库正在考虑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库尾周边环境。第四,各乡镇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承包养殖户合同解除工作,规定县域内所有水库、河流不再签订新的承包养殖合同,合同到期的一律不得续签,在合同期内的不得投肥养殖,要尽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确有困难的,要完善或签订补充合同,确保所有水库、河流全部实行无投料自然养殖,到目前为止,8个已投产的水厂水源地水库全部实现了无投肥自然养殖,张谷英的桐木水库、后峦水库,公田长冲、排乔、松岭、粟山、团结水库成功解除承包养殖合同。第五,推进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岳坊、大坳、新墙水库多次对库尾漂浮物进行垃圾集中打捞,在库区实行封山育林,基本实现零采伐,逐步建成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良好的水环境实现生态自净功能;新墙水库率先采用“四池净化”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改善了水质;切实推进河道保洁工作,组织河道巡查400余次,严格查处整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河道滥采乱挖等行为,到2015-9-初,新墙河流域动干支流102家洗砂场全部自行拆除,达到了新墙河全线禁采目标;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保护,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成了柘港河小流域治理项目,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第六,加强水质检测,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机制。2012-1-,我局在全省率先配备了第一台流动水质检测车,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岳阳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检测中心配备的仪器设备,具备检测26项国家标准指标的能力,我们充分利用水质检测中心固定检测设备和流动水质检测车,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源、集中供水工程源水和出厂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相关负责人现场召开分析会,逐项查找原因,限期整改,确保农村水源水质安全达标,我们协助市水务局对坪、费湖水质进行了每半-一次的抽样检测。

3、积极申报,力促坪费两湖功能转换。按程序进行申报,我局将坪、费两湖连同其他11个饮用水源地水库作为饮用水功能区已报市水务局,正在审批之中。

二、关于议案中的几个具体建议

1、“请求县政府成立专门班子,牵头组织实施费家湖、坪桥湖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3-7-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工作。

2、建议县政府对费家湖、坪桥湖进行生态补偿。严禁在中洲渔场进行养鱼、捕捞等影响水质的作业活动。平桥湖、费家湖作为黄沙水厂和中洲水厂的水源地,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形成了调研汇报,对两湖权属单位中洲渔场进行相应补偿,以确保渔场不再投肥养殖并涵养水源,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协商中。

3、对费家湖、坪桥湖及周边村进行产业限制。严禁在费家湖、坪桥湖进行采砂,限制周边村规模养殖场的兴建。中洲垸目前在费家湖、坪桥湖共有采砂船2艘,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所有河道采砂必须实行“招拍挂”,根据中洲垸的现状,费家湖、平桥湖权属是中洲渔场,如走法律程序“招拍挂”难以到位,因此上述两船均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我局水政大队多次对两船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两船予以锁停,但依旧无法实行有效管理;上述两船由中洲渔场引进,名义上是清淤,实际上是采砂,因此,违犯了《河道管理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严重侵害了水源保护一级区保护安全,我们将积极向政府汇报,建议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查处。

4、对费家湖、坪桥湖周边村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建立生活污水净水处理,建立拦污设施,保证水质。我局将积极对接县环保局开展该项工作,当地政府应积极主动向县环保局出具报告争取项目,以便早实施。

5、对费家湖、坪桥湖启动中小河流项目。

坪桥湖上游的黄沙河已于2014-进行治理,费家河已纳入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项目,近两-即可启动,具体启动期待省厅下达计划。

总之,坪费两湖水资源保护工作主要还是要依靠政府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依靠人大政协代表委员们的力量,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完成,所有问题要妥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但作为水务部门,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向上级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务局

                                  2016- 8-17

 

承办负责人陈岳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大革  762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