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浏览量:1 | | | |

岳县财字〔2017〕8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 

答  复

 

谢新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植保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植保工作是粮食生产的重要环节,县植保站一贯来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植物检疫、农药管理和植保社会化服务等工作,为我县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增收作出了较大贡献。

县政府很重视这项工作,2017-县财政预算安排粮食生产资金200万元,同时还出台了文件,明确今-通过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支持粮食生产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今-省财政下达的第一批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资金15万元,已经及时拨付县农业局。

随着县级财力的不断好转,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力度。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7-6-15

 

 承办负责人:黄甲征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建党 0730-764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