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规划局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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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规建字〔2017〕1号B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

建议的答复

 

刘小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9634总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你公司总库区周边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踏勘,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文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现有已建房屋、涵管水泥制品厂及仓库、养猪场”。

1、生产性用房:原鹿角镇先锋村涵管水泥制品厂及仓库,仓库面积17.64平方米,一层,由胥路军承建于2008-,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122.2米;养猪场由吴子南承建于2012-,面积179.4平方米,一层,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77.4米;堆放杂物房屋二栋:面积分别为71.5平方米和29.4平方米,一层,建于1998-,所有权为吴子南,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130米;

2、私人住宅四栋(提稿称三栋):a、胥路军房屋始建于2008-,房屋面积80平方米,一层,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115.3米;b、吴子南房屋始建于1998-,于2014-维修翻新,房屋面积159.8平方米,一层,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135米c、袁凯房屋建房时间不祥,房屋面积98平方米,一层,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128.5米d、胥三民房屋始建于1998-,房屋面积172.26平方米,一层,距9634总库区外部围墙1158.3米。

上述在调查中发现的已建房屋都是在2012-规划监察大队成立前修建的。近五-来通过我局规划监察大队严密巡查,未发现新增违法建设。2014-我局规划监察大队曾组织行动强制拆除了一栋存量违建。但公司仓库区因临近岳汨路,周边有大片可开发用地,所以农业开发项目、私人建房等申请项目建设也较多,虽然我局和当地镇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控建措施,但控建形势不容乐观,控建压力较大。

二、关于“发现有亿丰时代广场在建项目”。

1、根据地图测量,亿丰时代广场西南角与9634生产区东南角围墙约710米,与生产区最东侧距离约1380米。根据《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单个建筑物内药量70000kg,人数小于等于10万人城镇区规划边缘,22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距离危险品不小于1400米,亿丰时代广场在此范围内。

2、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7-26向岳阳县人民政府做出承诺“为了配合县城总体规划发展的要求,在满足总库区安全规范设计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我公司承诺:在五-之内总库区搬迁至符合安全规划的新区域。”根据承诺书库区应在2016-7-26之前搬至安全区域。

3、基于以上承诺,同时为发展经济,促进县城的发展,引进了亿丰时代广场,亿丰时代广场最终规划方案审批于承诺搬迁之后完成,符合相关要求。亿丰时代广场的总体设计于2016-8-1完成规划方案审批。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将严控该区域建房,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在加强控建拆违的同时,建议你公司及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你公司的承诺,总库区应该在2016-7-26之前完成搬迁,现时间已超出将近一-,建议加快推进搬迁工作。

二、因历史原因当时向红公司(9634)征收土地时,周边村(居)民都没有外迁,村民旧房改造、新增人口增加住房的压力越来越大,建议荣家湾镇加大安置点土地置换的力度,以便尽快完成周边村(居)民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

三、相关部门、荣家湾镇及你公司联合协商后,埋设安全范围界桩,并与相关村(组)签订保护界桩的协议,使周边老百姓对安全范围做到心中有数,相关部门便于管理,我局在以后的规划审批中将安全距离作为一项首要条件。

感谢你对岳阳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规划局

  2017-5-25

 

承办负责人:李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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