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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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字〔2017〕3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 答  复

 

殷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及解决离职村妇联主任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适当提高现任村干部待遇问题。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13〕10号)文件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上一-度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1.7倍确定。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它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根据我们对乡镇的调查了解,每个村村干部的报酬都达到了上级的文件要求,基本报酬财政所按-打卡发放,打卡发放名册每-报财政局备案,每个季度,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督查。村级运转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村干部工资、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近几-,根据各乡镇对村干部工作的绩效考核,按照财政状况,现任村干部待遇都得到了提高。2016-起,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提高到了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

根据湘发〔2007〕10号文件要求,2008-,我县建立离任村主职干部待遇问题后,有部分离任村妇联主任和村副职干部上访县财政局、县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反映离任村妇联主任和村副职干部待遇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对离任村副职干部进行了摸底,目前全县有连续任职10-的离任村会计、村妇联主任、副书记、副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治保主任等8000余人。目前,上级对于离任村妇联主任和村副职干部没有具体政策,县财政财力有限,解决离任村妇联主任待遇问题尚需时。我们也多次与乡镇强调,对于任职时间特别长、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任村妇联主任和村副职干部,乡镇财政要适当给予补助或-终整合资金进行慰问。我们积极向上反映村妇联主任等退职干部的实际情况,争取逐步解决村级非主职退职干部退职后的待遇问题。目前,省、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7-6-15

 

 承办负责人:胡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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