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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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铁水字〔2017〕2号A类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4建议

 

 

付文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库区“两保”,确保一方水养活一方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山水库是市县居民的“大水缸”,承担着岳阳百万亩农田的灌溉和百万市民的饮水安全重任。历-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一直将保护铁山水资源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局按照市、县要求积极履行铁山水资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即“两保”工作职责,目前,“12号文件”在库区已经家喻户晓,群众情绪得到有效疏导,“两保”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最近市县对铁山水库水源入口水质监测显示:铁山水库水域中心、大坝上游50m处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级别为优。

铁山库区“两保”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已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将相关建议积极融入到了“两保”工作之中。

    一、关于增加直接惠民政策的建议

建议提出直接惠民的补助资金仅在生态林保护上有政策支持,希望其他方面可以出台相关补助政策。我局根据“12号文件”规定,将库区乡镇所有山林面积全部纳入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范畴,在原补助基础上提高库区集雨区内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按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30元∕亩、准保护区15元∕亩,实行常态补偿发放。两-来共发放补助资金1459.34万元。目前,我局正在向县政府请示,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性扶贫、救济救助、生态保护等政策项目向库区倾斜。

二、关于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

建议提出现行的补助标准是几-前制定的,且标准不高,早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适当提高标准。市委、市政府在制定“12号文件”时,就已经考虑到要适当提高库区的标准。如库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比其他地方的要高;库区大病医疗救助是在新农合报销以外的自负部分按8%或9%的比例再予以救助;库区特困危房改造是在中央、省政策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1万元的补贴。这些补助都只有库区群众才能享受。另外,“12号文件”2014-底出台,相关政策的执行才两-多时间,适用时间还较短,现在修改难度较大。我局会及时关注库区实际情况,积极向市县政府争取保障资金,逐步提高库区补助标准。

三、关于扩大受惠及的面的建议

建议提出要根据库区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标准,把对铁山水资源保护做出贡献的群众多纳入补助范畴。根据“12号文件”的规定,民生保障措施惠及整个库区。同时我县相应出台了《岳阳县铁山库区特困户救助资金发放办法》、《岳阳县铁山库区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相关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对特殊对象进行重点补助的建议

建议提出可对临水居住且愿意搬离的对象加强补助力度。我局鼓励临水居民后靠至准保护区建房或到规划的安置点集中建房,按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到安置点集中建房的,我局还负责“三通一平”建设。对愿意迁出库区的居民,我局正在讨论研究补偿政策。

五、关于划拨专门宣传资金的建议

建议提出要加大铁山水库保护的宣传,同时对群众或干部中有突出表现的应予以奖励。目前虽然没有划拨专门的宣传资金,但两-来,我局对库区“两保”工作的宣传力度一直很大,“12号文件”在库区已经家喻户晓,库区群众越来越理解和支持“两保”工作。今-我局将积极向财政争取专门宣传资金,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同时,为了发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水资源保护和民生保障主体作用,我市出台考核办法,由市委、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铁山管理局和我局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库区乡镇和村组进行考核,每-列支200万元考核奖励资金。根据考核情况,每-的奖励资金已下发到各个乡镇,由乡镇具体奖励到单位和个人。

六、关于制定产业帮扶政策的建议

建议提出希望能有专门的政策资金用于帮扶毛田群众发展其他有利于铁山水资源保护的产业。2016-我局整合行业扶贫资金1080万元,投放到了库区贫困村贫困户,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在毛田镇杨塅村引进了200亩雷公藤药材种植项目,土地整形由我局负责,项目老板提供种苗并负责药材收购,群众只负责常的管理,此项目很受群众欢迎。-田镇邓谷村的红薯合作社、原相思乡的兴湘茶油合作社、蘑菇养殖、毛田镇染坊村的药材种植等引领库区产业由养殖业向种植业逐步转型。库区民生保障机制将会越来越完善。

    我们将秉承以保障促保护,“两保”并重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12号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政策,确保水质更优,民心更顺。

    感谢你们对铁山库区“两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2017-6-2

 

 

承办负责人:杨亚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求       1397408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