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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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

答    复


马水兰代表:

你提出《关于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数文明新风”工作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出的“治标先治本,可采取措施,关停所有大小批发塑料制品及烟花鞭炮营业卖场,堵源头”的建议

典型示范,高效率引领。对于提出从源头上治理的建议,今年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安监局、食品药品市场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但目前国家无相关法律依据关停大小批发塑料制品及烟花鞭炮营业卖场。为了加大整治力度,2018年,“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在全县城乡操办婚丧喜庆及其他庆贺事项中坚持“三反对、三倡导”,及反对大操大办,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反对滥建乱葬,倡导集中安葬;反对滥放烟花爆竹、滥用塑料制品,树立文明环保理念,在全县树立了一批典型示范,高效引领全县“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治陋习、树新风”工作中涉及的禁炮、限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关于提出的“把治陋习、树新风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制定方案,做到踏石有痕”的建议

压实责任,高标准推动。2018年以来,我县为巩固2017年的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实际,调整了全县“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成员,在原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4月2日出台了《岳阳县2018年“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清单,把整治行动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问题,督导开展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由党委书记牵头,各自结合实际出台了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时间节点,开展了整治行动。目前,乡镇都成立了巡查劝导队、村级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和制订了村规民约。

三、关于提出的“在全县全面铺开,造就排山倒海之势,建立良好树新风环境及氛围”的建议

全面动员,高规格宣传。2018年出台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全县召开了整治工作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印发了实施方案到各股室、站所,通过班子成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确保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人人知晓。各单位“一把手”、二级机构和站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承诺书,召开会议进行公开承诺,全县共签订承诺书37000多份,印发倡议书20万份,致在外乡友公开信7000多份,层层传导专项整治工作压力。全县成立巡查劝导队15支,红白理事会193个,成员共计966人,村级都制订了村规民约,做到人员组织全覆盖。张贴标语19300张,村村通广播宣传12800余次,出动宣传车300多台次;县纪委监委通过县电视台、手机报、县新闻网、微巴陵、新巴陵、巴陵清风微信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着力营造了“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氛围,通过立体造势,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四、关于提出的“健全考核机制,加大治陋习力度”的建议

严格考核,高要求抓实。2017年,为切实推动全县“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2017年度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岳县办[2017]45号),我县已制定出台了《岳阳县2017年度“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2018年延用至今。一是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考核范围,在不同工作阶段,针对重点任务,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下发通报。二是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时节和紧盯重点地段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春节、五一、端午等重点节日,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县党员干部在宾馆、茶楼、酒店违规大操大办问题,居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以及县禁炮办在打击处理县城禁炮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开展了多轮次监督检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三是今年来“治陋习、树新风”案件共查处3起,涉及8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22人,退回违规所收礼金14920元。

感谢您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姚小孔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亮  0730-76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