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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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正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层工作很辛苦,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为基层发展稳定作了很大的贡献。

一、关于提高补贴标准的建议。县委组织部已多次到农村中实地调研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与周边县市区了解情况,经综合各方意见,今年3月,向县委常委进行专题汇报。经县委研究同意,对符合要求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补助每月提高30元。从2018年1月起给予每月180元生活困难补助。

二、关于将离任村干部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09〕2号)规定,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同时我县财政财力有限,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纳入县财政专项预算暂时还有困难。

三、关于对离任村干部进行分层次补贴的建议。根据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在60周岁以上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给予生活困难补助。2008年,县委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因为我县1983年建县,建县前档案保存不完整,建县后,至2000年档案也断断续续,很难对村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准确鉴定,因此,我县严格按省委文件执行,没有划分档次。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会向上级积极建议,争取政策支持,逐步解决离任村干部实际困难和问题。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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