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16:13
浏览量:1 | | | |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

答  复


胡四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拨村级运转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由于合村后,各项开支相应增加,村级运转保障经费要逐年增加,达到30万元以上。

从上级相关政策来看: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17〕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乡〔2017〕11号)要求,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专项用于补助建制村村级组织日常运转的资金。村级运转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村干部工资、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每年不低于9万元,逐步提高到13万元。2017年,我县合村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村均达到24.35万元,超出省定标准15.35万元。

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全县预算安排3951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税费改革及农业税附加等转移支付中的补助资金仅占三分之一,而县本级财政安排265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支出。近年来,在县级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千方百计保证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支出,请你们多理解和支持。

从资金分配方案来看:《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乡〔2017〕11号)第九条明确规定:省财政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地农业人口、国土面积以及财政状况等因素,并参考各地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工作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分配。《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岳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岳县组联发〔2017〕5号)文件规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具体安排的方法是:重点保障项目实行定额保障,每村每年15万元安排,其他必要支出按因素合理安排,综合考虑各村农业人口、国土面积以及合并村的个数三个因素,分别以4:3:3的权重计算分配到村。如张谷英镇的天龙村达到33万元、月田镇的铁山湖村达到30万元、毛田镇的白若村29万元、筻口镇的潼溪村和笔架村都是29万元、新开镇的新开村29万元。经费最少的张谷英镇张谷英村19万元、月田镇的相思山村20万元、公田镇的东新村20万元,这些村经费保障标准也远远超出了省定标准(9万元/村年)。

从周边县市区实施的标准来看:今年年初,我们到了周边兄弟县市区了解了近两年合村后村级运转经费标准和落实情况,如临湘市村级运转经费13万元/村.年,华容县16.5万元/村.年,又如郴州市的临武县15.5万元/村.年等。而我县的合村后村级运转经费标准远远超出各县的执行标准。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胡  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青山 0730-764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