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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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

答    复

 

彭细辉代表:

你提出的《切实切实保障教师权益,落实荣家湾镇教师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利于稳定基层队伍

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根据湘人社发〔2015〕53号文件精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乡镇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审核程序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依据上级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岳县人社发〔2015〕43号《岳阳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实施的具体范围即城关镇:镇政府机关及内设事业站所、司法所、大冲小学;其他乡镇:乡镇机关及内设事业站所、林业站、派出所、国土所、学校、医院、法庭、司法所、交警大队驻乡镇中队。

2015年我县乡镇补贴工作启动后,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严格按程序对实施范围内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乡镇补贴进行了审核。2015年12月城关镇的部分老师曾经提出过发放乡镇补贴的强烈要求,县委、县政府已经作出了明确回复:乡镇工作补贴是对工作在乡镇的人员给予的一种补贴,工作在县城的学校及其他县城区域的部门都不应予以享受。2016年3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再次就城关地区学校是否应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进行了调研、讨论、磋商。结论是:城关地区学校的的教师不能享受乡镇补贴,如果城关地区的教师派往非城地区学校支教、交流的,一律按乡镇教师进行补贴。且我市其他县、区的城关区域学校均没有享受乡镇补贴。

目前,农村学校紧缺教师若干名,县委、县政府鼓励大批的城关优秀教师派往山区支教,省里的政策是要求教师交流比例要达到10%以上。为稳住基层教师队伍,提升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很多政策明显向农村倾斜,作为县城区域的教师,如果没有农村工作经历,已经明确规定不能晋升职称。所以,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积极投身山区教育,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承办负责人:周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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