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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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

答  复

 

童铮、周三波、杨卫华、胡焱军、秦法宝、蒋六平、李泽迪、潘草生、徐梦琴、梁兴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离退休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在60周岁以上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文件只规定了村主职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其他村副职干部并没有列入补助范围。离任村妇联主任,离任村妇联干部是一个较大的群体,据不完全统计,我县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还有6000多人。我县财政财力有限,解决离任村到职干部,妇联主任生活补贴还需时日。

县委、县政府一直重视村(居)干部养老保险,90年代与县人寿保险公司通过企业运用的模式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后因保险金额数量太少,这一政策被迫中止。近年来,我县一直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与周边县市区一起作过探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研讨,因不符合现行有关养老保险政策而难以实行。我们也多次向上级反映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但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目前市里还没有相关文件出台。我们也会主动向上级谏言,争取政策层面支持,促成在任村干部养老保险早日成为现实。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龙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