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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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铮、周三波、杨卫华、胡焱军、秦法宝、蒋六平、李泽迪、潘草生、徐梦琴、梁兴龙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长湖乡新建敬老院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乡镇敬老院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敬老院的建设,2015年,积极配合新开镇和月田镇党委政府,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配套150万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新建了新开敬老院和月田镇敬老院,新增床位100多张。今年十三五中期项目调整,我局又配合毛田镇、柏祥镇党委政府积极申报,争取将两所敬老院纳入建设规划。长湖乡敬老院是2007年利用原乡红砖厂闲置厂房改扩建的,因厂房年旧,2015年房产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目前已不具备供养条件。长湖乡党委政府向我局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向省市汇报,争取能纳入建设规划和更多的资金。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新建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我局将尽全力协助长湖乡党委政府将长湖乡敬老院申报立项,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更多的资金投入,同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配套部分资金,早日将此民心工程尽快纳入规划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8日

 

承  办  负 责 人:彭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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