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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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利函〔2020〕66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号建议的

答      复

 

邹六喜代表:

您好,“关于切实加强松树村大洞河治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项目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我局启动了大洞河治理项目,对大洞河主河道险工险段及镇后群英河进行了治理,2017年“8.12”水灾后,我局共向张谷英镇拨付了220万元水毁修复资金(全县仅800多万元),由张谷英镇人民政府主导水毁修复工程。

由于2014年实施的大洞河治理项目资金有限,未进行全面系统的整治,我局将在“十四五”规划中继续向上争取农村河道治理项目的实施。大洞河张谷英镇芭蕉村向阳坝段倾倒垃圾问题,已于2018年12月14日纳入我县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2月26日完成清理整治,2月28日以向市河长办进行销号。乱倒垃圾杂物问题,已督促张谷英镇水利工作站,加强河道管护员河道管理工作,保障河道畅通。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利局

2020年9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刘 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毅(小) 1877303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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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请在相应栏内划“√”)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的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的

 

满意度测评(请在相应栏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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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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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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