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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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城管字〔2020〕6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

答   复

 

李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垃圾消纳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内容。县城管局成立后,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并将建筑垃圾消纳管理作为该大队的重要工作来抓。

从当前情况看,城市建设步伐越来越快,建筑项目越来越多,建筑垃圾消纳管理难度越来越大,2017年县政府确定的荣站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已近饱和,科学规划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是迫在眉睫。

对此,我局经多方考察选址,初定荣家湾镇先锋村、友爱村、济美村(2处)共4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方案。7月6日,副县长胡秉阳召集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荣家湾镇有关人员现场察看,选址方案暂定荣家湾镇先锋村。我们将在相关部门和荣家湾镇的支持配合下,尽快启动场址征(租)用工作,力争尽快投运。

在项目选址的过程中,我们还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到了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将来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其功能不仅仅是单一的消纳填埋处置,还将预留足够的用地,用来引进企业,对所有进场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真正做到变堵为疏、变废为宝、变害为利,最大限度提升建筑垃圾处置效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目前,我局正在与多家企业洽谈,力争项目选址确定后,资源化利用工作尽快实施。

在今后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过程中,我们也将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县城区所有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先核准再运输,全部使用环保密闭车辆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运输过程带泥上路、未作密闭、尘土飞扬、污染路面等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监管有序、管理规范、执法到位。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杨文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贺慧  0730-763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