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1-09-07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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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字〔2021〕3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

答  复

 

王仕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农村耕地抛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是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近些年来受农村劳动力外流、农业比较效益低、田间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的影响,某些地方出现了大面积耕地抛荒的现象,造成了耕地资源的浪费,直接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湘政办明电〔2021〕6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办发电〔2021〕3号)、《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县办〔2021〕5号)等文件,明确要求严禁耕地抛荒,确保粮食生产。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土肥〔2021〕59号)明确要求我县2021年耕地抛荒治理任务为8000亩,2022年实现存量抛荒耕地清零,并探索形成长效的耕地抛荒治理经验和监管模式。

1.加快耕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责令原耕地经营者及时复耕复种;对抛荒二年以上的,由发包方收回耕地经营权重新发包,鼓励其他单位和大户进行承包。

2.调整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耕地地力补贴,杜绝“一边拿补贴,一边荒地”的现象。统筹抛荒耕地地力补贴、耕地流转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抛荒耕地的复耕复种。

3.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生产条件。目前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根据上级政策要求,主要用于集中连片高产田区域。我局会向上级建议,对因水利设施瘫痪造成抛荒耕地的水利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为目标,发展乡村产业,实现家门口就业,杜绝因缺乏劳动力造成的耕地抛荒现象。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5日

 

承办负责人:孙朝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舒勇   0730-764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