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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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铁水〔2019〕13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

答  复

 

续广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山水库是市县居民的“大水缸”,承担着岳阳百万亩农田的灌溉和百万市民的饮水安全重任。历年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一直将保护铁山水资源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局按照市、县要求积极履行铁山水资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即“两保”工作职责,目前,岳发﹝2014﹞12号文件在库区已经家喻户晓,群众情绪得到有效疏导,“两保”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根据最新水质监测显示:铁山水库水域中心、大坝上游50m处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级别为优,属贫营养级别。其中磷、氮等富营养指标由建局之初的36.6%下降到了目前的23.9%。

铁山库区“两保”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已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将相关建议积极融入到了“两保”工作之中。

关于向上级呼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铁山库区“两保”政策出台已执行4年,保障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建议适时修订“两保”政策,建立库区民生保障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具体方案是:库区村民大病救助要依据实际发生额每年给予拨付,并给当地乡镇一定的机动金额,用于对因大病特别困难村民的救助;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由以前的730万/年提高到1500万/年;安排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对已退出的畜禽养殖业、竹木加工业等场地进行生态复绿;给予村民转产转业扶持,引导村民从事生态环保产业,走上生态致富之路;整合移民、扶贫等领域政策,改善库区乡镇、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现状;对后靠村民和库外安置村民给予鼓励和支持,让村民迁得出,住得下,能发展,在此基础上出台库区发展4年行动纲要。

此方案已上报市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待市政府完善和批复后落地执行。

感谢您对铁山库区“两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9日


 

承办负责人: 唐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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