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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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六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毁工程修复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14年,我局启动了大洞河治理项目,对大洞河主河道险工险段及支流群英河进行了治理。2017年“8.12”洪水灾害后,我局共向张谷英镇拨付了220万元水毁修复资金(全县共800多万元),由张谷英镇人民政府主导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由于2014年实施的大洞河治理项目资金有限,未进行全面系统的整治,我局将在“十四五”规划中继续向上争取农村河道治理项目的实施。

2、大洞河张谷英镇芭蕉村向阳坝段倾倒垃圾问题,已于2018年12月14日纳入我县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并于2019年2月26日完成清理整治,2月28日已向市河长办进行销号。乱倒垃圾杂物问题,我局已督促张谷英镇水务工作站加强河道管护员河道管理工作,保障河道畅通。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利局

2019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刘 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亮华  0730-762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