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08-0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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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农字〔2023〕6号C2类  同意公开

  


潘小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9月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第八条“允许村集体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提出“除了中央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单个投资额在200万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具有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实施。”

  但是,由于以工代赈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未通过县发改部门批复,建设模式尚不成熟,加上部分地区执行以工代赈文件出现跑偏走样,一些村集体不具备专业条件承建项目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风险,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不到位容易造成安全生产风险,村级监督管理跟不上容易造成村干部廉洁风险,因此,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省、市不得再新批准村集体未经招标程序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

  感谢你们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彭六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兵 0730-3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