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医保字〔2025〕3号 B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
答 复
万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80岁老人减半收取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我省对困难人员参保进行分类资助政策。对参加居民医保的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参加居民医保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的个人缴费给予50%资助。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对县残联认定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50%资助。
各位代表提出的“80岁老人参保资助”建议,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献计献策,以及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以和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居民医保筹资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指导思想,将80岁及以上老人参保资助纳入医保参保缴费资助范围,须由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根据国民经济水平及县财政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根据各位代表所提建议,我局对2024、2025年度我县已参保缴费群众年龄段进行分析:2024年度全县居民医保缴费53.97万人,80岁及以上缴费老人1.88万人,已进行困难群众资助参保0.39万人;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51.77万人,80岁及以上缴费老人1.79万人,已进行困难群众资助参保0.39万人。根据近二年我县已缴费情况测算,全县80岁及以上年龄人群已缴费的1.9万人左右,各类困难人员已资助0.3万人左右,再加上部分未缴费人员,如对此类人群进行参保半额资助,预计需增加县级财政预算资金400万元左右。我局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也请各位代表大力鼓与呼,尽力促成此惠民政策落地。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承办负责人:胥望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