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医保字〔2026〕2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许小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重病、慢特病患者救助和报销比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县于2021年6月1日起,按照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的方式实行市级统筹,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政策,从组织机构与职责、参保与缴费、征收服务、基金管理、待遇政策、经办服务、监管等方面进行明确与统一。
在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上,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优化的过程:最初无法报销,后逐步扩大到11个病种,目前已增至47个病种,报销比例达到70%;“双通道”药品从最初的15个增加到如今的268个;年度支付限额从最初的12万元提高到55万元。目前,省医保局新的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正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双通道”药品目录也根据患者需求,每年持续进行优化调整。
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湖南省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予以倾斜保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同时,将特困人员、孤儿等定为一类救助对象;将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监测对象等定为二类救助对象;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定为三类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救助保障。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超过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申请、审核程序后,可给予再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
各类政策制度的持续优化,极大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以及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建议进一步优化政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李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