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医保字〔2026〕3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兰乐庆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精准减轻特殊群体缴费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您们提出的对老年人实行医保缴费减免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责任担当,以及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目前,我县已按政策将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纳入资助参保范围,同时将县内中轻度持证残疾人也纳入资助范围,并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进行精准标识,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县财政每年资助约4.3万人,资助金额约1200万元。关于将6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医保参保缴费资助范围,需由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国民经济水平和财政状况等综合考量。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对我县近三年实际缴费人口的年龄结构进行了分析:全县60—69岁缴费人约7.5万人,70岁及以上缴费人约7万人,加上部分未参保老年人群体,预计需增加县级财政预算4000—5000万元。
我局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也恳请各位代表继续呼吁支持,共同推动这一惠民政策落地。
二、科学优化征缴任务分配与考核体系,缓解基层压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我县依据《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1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努力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及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基数由县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公布的人口数据确定,呈逐年减少趋势。例如,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72.89万人,常住人口74.42万人,居民参保目标为69.61万人;2025年户籍人口70.96万人,常住人口55.14万人,居民参保目标为50.85万人。我县属于人口输出县,青壮年大量外出,加之常住人口难以精准对应到参保个人,六年间目标任务减少18.76万人,参保人口锐减,已使我县医保基金面临严峻考验。
三、完善医保政策落地配套,提升群众就医便利性
随着医保政策逐步优化,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特殊病种门诊、双通道药品种类增加,新生儿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宝妈在定点医院生产享受免费政策,辅助生殖纳入医保,门诊实行统筹,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以及长期护理险即将实施,医保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25年,我县居民就诊直接结算率达到99%以上,极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关于门诊统筹和打破区域壁垒等问题,我县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0号)、《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5号)等文件精神,居民普通门诊依托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原则上,签约但未参保的居民不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但未签约或参保地与签约地不一致的居民,在参保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原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享受保障;在参保地签约的居民,在非签约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或通过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支付。
四、规范基层医保配套管理,强化基金监管
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和政策知晓度,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当前,乡村医生及村级卫生室管理是基层医保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我县乡村医生整体年龄偏大、水平偏低,接受新政策、新事物能力较弱,部分人员电脑操作不熟练,对医保政策理解不准确,导致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不了解、不知情,直接影响参保积极性和就医体验。我局将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与政策培训,创新医保待遇政策宣传方式,规范就医管理制度和经办结算流程,加大规范治疗监管力度和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我局将每年4月定为医保基金安全监管月,以维护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作为本月中心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审核监审、数据分析、平台信息等多种监督手段精准发力,在全县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确保医保基金良性运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李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