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教体局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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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教体字〔2026〕10号 B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

  答  复


邹飞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教师的7个法定节假日补助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关于您提案中提及的“八个节假日补贴”问题,根据现行工会相关政策规定:“基层工会可在元旦、春节等七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人,发放形式以符合节日习俗的实物或生活必需品为主,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目前,全县各学校均已依法依规收取工会会费,并逐步落实相关福利待遇,但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差异等因素影响,各学校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标准不统一、覆盖不均衡的情况。

  当前,受县域经济发展阶段性压力影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全县各级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的工会节日慰问经费尚未纳入县财政预算统一安排。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力争推动将教师工会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教师福利待遇,努力提升教师职业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岳阳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9日

  承办负责人:温朝隆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郝娟  0730-764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