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农字〔2026〕8号 A1类 同意公开
朱雄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县级资金加大设施农业支持力度,对大棚种植业实施专项奖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设施农业补贴力度。对2023—2025年依法新建用于粮、油、蔬等农业生产的农用连栋钢架大棚和农业设施,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补助政策。
二、推进设施农业综合利用。按照“农棚农用、一棚多用”的原则,充分提高农用连栋钢架大棚综合利用率。对一年内利用大棚种植粮、棉、油、蔬菜及其他经济作物2次以上的,优先纳入相关农业项目范围实施。
三、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严格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规〔2023〕4号)文件精神,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程序和时间,鼓励利用旱地、未利用耕地、荒山荒地等发展设施农业。对利用荒山建设农用连栋钢架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的,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减免部分森林植被恢复费。
四、加强基础设施保障。加强设施农业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保障,在“以水定地”的前提下,保障设施农业用水。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政策。对新建设施农业的用水、用电、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优先纳入相关项目实施范围。
五、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通过以租代建、投资合股的方式参与建设农业设施。对有贷款需求的设施农业建设主体,鼓励申请农担公司担保,并申请农担公司降低农担担保费率。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给予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贴息。鼓励保险机构将设施大棚纳入农业保险范围,解除主体后顾之忧。
六、加强科技人才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每年招录一批扎根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专家讲课、基地实训、外出学习考察及送技术人员培训等活动,尽快培养一批本土新型职业农民。用好“四海揽才”政策,将从事设施农业研究的人才选上来、培养好,实行专岗专用。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3日
承办负责人:余文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米敦文,0730-764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