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发改字〔2026〕2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
答 复
刘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涉农工程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交由镇村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以工代赈项目招投标及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可实行简易审批、不予招标。我局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执行,对符合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建设规模小、工艺简单、点位分散的村级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全部采用简易审批模式组织实施,不再开展招投标程序,从源头杜绝投标代理费、标书制作费、保证金占用等高额程序性支出,有效节约项目资金、提升实体建设投入比例。
同时,我局坚持依法规范、严守政策边界,坚决杜绝以以工代赈名义规避法定招标。对建设规模、投资标准、技术要求超出简易审批适用范围、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严格履行招投标法定程序,做到应招尽招、规范合规,确保项目实施合法依规、程序闭环可控。
二、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模式及权责分工
我县已全面建立“行业部门主管、乡镇属地监管、村级具体实施、群众全程监督”的规范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镇村实施主体责任,与您建议的下放基层实施的方向高度一致。
一是明确层级责任体系。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为项目业主单位,统筹负责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把关、标准制定、质量验收、资金监管、制度落实等主体责任。乡镇(办事处)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指导、属地管控、进度调度、矛盾协调、过程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在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监管指导下,具体承担项目落地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财务公开制度,负责方案落实、物资统筹、务工组织、质量初控及后期管护等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施工管理。村级组织严格依照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统筹落实项目实施和务工人员组织,对本地劳务用工资金实行单独列明、专项核算,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及乡镇政府联合监管,确保施工规范、质量可控、资金明晰。
三是刚性执行建设发包方式。我县严格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硬性要求,项目实施仅允许自主建管、包工不包料两种方式,严禁采取整体发包(包工包料)模式。通过制度约束,彻底规避企业总包层层转包、压缩工程投入、转嫁运营成本等问题,保障项目资金最大限度用于工程实体建设和群众劳务报酬发放。
四是优化跨区域项目实施机制。对涉及多村、多乡镇的连片项目,实行任务清单化分解、属地化落实,分镇、分村细化建设任务,由各村同步组织实施、同步开展务工组织、同步落实现场管理。常态化推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资金使用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下一步整改提升工作措施
我局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对标政策、补齐短板、优化机制,持续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把惠民工程抓实抓好。
一是严守政策底线,精准分类实施。持续精准把握简易审批、免招标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以工代赈项目全面实行镇村简易实施,最大程度减少程序成本;对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规范流程,坚决杜绝政策变通、规避招标等行为。
二是固化实施模式,规范发包管理。长期坚持“自主建管、包工不包料”的合规建设模式,常态化禁止整体包工包料发包,从制度层面保障工程材料、人工投入足额到位,杜绝资金空耗、建设缩水。
三是压实各级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县级管总、乡镇监管、村级实施”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村级民主决策、公开公示、按图施工、劳务管理、后期管护职责,健全行业监督、乡镇巡查、村级自查、群众参监的多维监管体系。
四是强化业务赋能,夯实基层能力。常态化开展镇村项目管理、施工规范、资金使用、资料归档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自主实施、规范管理、合规操作能力,推动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规范有序。
感谢您对我县涉农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尹昊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石桂,0730-766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