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岳阳县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民政局   2015-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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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提字〔2015〕4号(B类)

对政协岳阳县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72号提案的答复

黄琼、张斌、谢英姿、何永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近-来,我县不断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2014-制定出台了《岳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对丧事活动管理、公墓建设与管理、惠民殡葬、奖励与惩罚等进行了明文规定;投入资金503万元,对殡仪馆的悼念厅、路面、停车场、绿化设施等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加强了陵园的开发与管理,采用公司化运作模式,现已开发土火葬墓地4875个,建成土火葬墓穴1620个和一个烈士墓园,安葬逝者1236名,立碑850套。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乡(镇)、村(居)委会参与”的殡葬改革机制,殡葬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风光厚葬”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丧葬豪华彰显的是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实力,所以部分群众在丧葬上追求“高档次”“讲面子”,给群众带来沉重的负担。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势在必行》的建言后,县人民政府加快了殡葬改革的步伐,成立了易新岳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宣传、纪委、人社、公安、工商、财政、住建、林业、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但殡葬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摒弃丧葬陋俗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今后工作中,在充分尊重传统民俗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先党员干部再群众、先机关再乡镇、先城区再农村”的思路,采取惠民补贴的办法,与市火葬场合作的方式逐步开展火葬;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乡镇配合村、居委会开展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的试点工作,村、居成立红白理事会,由村党员干部或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对婚丧事规模、人数,甚至酒烟的规格都要作出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丧葬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不断深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5-9-8

 

承办单位:岳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 系 人:孙自发

联系电话:3052577

抄送:县政府提案办、县政协提案委
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9-8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