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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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交字〔2016〕18号 B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

答    复

 

李仲保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破损路面的维修投资力度确保乡村道路安全畅通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农村通畅工程全面实施,我县95%县乡村道路实现了硬化。由于多种因素,目前部分县道、乡道和村道出现路面破损,养护问题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根据《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县道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直接管养,乡村道由乡村政府行使主体责任。目前,我县大部份乡镇只确定了专管领导,由于县乡财政经费无法落实,很难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农村公路养护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在认真履行监管的同时,多次向县政府汇报当前农村公路管养问题。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正在抓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制度出台后,将切实解决当前面临的管理养护难题。

您在提案中提指出的中洲乡宝塔至南套的公路水泥路面破损问题,县公路所已进行现场勘察,并于今-6-组织专业队伍,对该条县道6公里长路面进行了换板中修,目前,已完成全部换板工作,路况得到有效改善。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 黎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军勇  3218188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