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08:31
浏览量:1 | | | |

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

答    复

 

欧阳玲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加强部门联动共同防治家庭暴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法律知晓度、宣传不够的问题。

去年利用三八维权周、11.25反家暴日、12.4宪法日等时机,以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对广大群众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倡导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气。充分利用村、社区的妇女之家对妇女开展法律知识、反家暴知识培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妇女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关于积极发挥政府、司法等部门作用,联合出台反家暴法的实施细则。

婚姻家庭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县委已将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和禁止家庭暴力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县政府也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新一轮的妇女发展纲要,县政法委牵头成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重新调整了成员单位,由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组成,专门对维护妇儿权益工作进行协调、处理。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完善了相关制度,2004年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聘请5名妇联系统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审理;我县成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法医鉴定中心、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帮助妇女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更多途径;为帮助家庭成员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和矛盾,减少家庭暴力行为,各级基层政法机关,乡(镇)、村(居委会)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登门上户,及时调解婚姻家庭矛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工会、妇联、劳动等部门针对下岗失业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所产生的家庭矛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些地方还在社区建设中,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单位的重要内容,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多部门的齐抓共管,形成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合力。

三、 完善家暴接访处理、执法监督机制的问题。

我们将与公安机关协调,督促干警更新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不能习惯的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庭矛盾纠纷,以调解处理为宜,处罚反而会激化家庭矛盾错误观念。即使受理的谩骂威胁家庭纠纷报警案件,也要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情形,对行为人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对实施暴力侵害的案件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初次实行家暴或者情节后果轻微的要认真开展调解工作,依法做出告诫书。对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案件,必须依法打击处理。对需要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的,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后段,县妇联将继续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我县家庭暴力的预防、教育和惩处,推动反家暴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你对我县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7月27日

 

承办负责人:邓德馨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德馨0730-762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