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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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

答  复

 

舒海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体校训练、竞赛经费、业余训练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费补助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体校为省摔跤、举重省级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县,建校以来,在艰苦条件下,共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100余人,获取多枚奖牌,为我县体育事业培养了优秀人才,取得了成绩,争得了荣誉。你们的辛勤付出与成绩得到了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肯定与好评。我县财政在目前财政仅保吃饭,保运转的困难状况下,对县体校的经费运行基数实行足额预算安排,今年安排155.19万元,同时安排体育基地经费,含运动员、教练员的补助专项资金20万元,共计安排财政资金175.19万元。如您建议所提的常年训练经费伙食补助确实存在资金缺口问题,为了支持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我们一是会积极向领导反映,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力争增加专项经费,二是我们作为财政部门会建议在体育公益金分配上,要确保一定比例公益金用于业余训练。

体育之树长青,体育事业无涯,暂时的困难挡不住体育人坚定的脚步,只要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积极争取,在不远将来,我们必将迎接体校更美好明天!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刘奇爱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佘芳平 0730-764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