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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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

答   复

 

胡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加强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委十分重视,就如何落实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在4月份分别到宣传、财政等部门,就我县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宣传、奖励等工作进行了沟通。根据各部门沟通情况,我们6月份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光文作了汇报,并得到了他的支持,他要求我们拿出具体的操作方案和章程,待时机成熟后,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

根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光文的指示精神,我们就申报程序、基金来源、基金管理等方面,借鉴其他兄弟县市区的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已经拟出了初步方案,制定了见义勇为工作章程(草案)。您提出的关于组建机构、加大宣传、增加经费等建议,在初步方案和见义勇为章程(草案)中得到了体现。特别是见义勇为基金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由县财政负责一部分,社会募捐、单位赞助一部分。下一步,初步方案和见义勇为工作章程(草案)向有关领导汇报后,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

感谢您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承办负责人:颜学进

承  办  人:李涌华   1897403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