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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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

答  复

 

方秀华、梁丽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作息时间应该更健康化》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局下发的《岳阳县中小学教学常规》以及《岳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评估细则》中,对学生在校时间管理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寒暑假时间和国家重大节假日安排。不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补课,也不组织或参与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和培训班。2.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晚上不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3.学生白天自习和晚自习不得分配到学科教师上课、补课,教师不得进行统一辅导、统一考试或安排学生做同一学科作业。义务教育段走读生不统一上晚自习。4.学校在学生自主学习期间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等,供学生活动和使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李全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 明 0730-76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