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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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吴四满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推动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的提案》已收悉,根据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参保政策,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体户身份参加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一样,全年缴纳养老保险金额为6468元。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允许补缴,只能缴纳当年度的养老保险金。

作为社会保险的经办经构,我单位只能按政策给您回复参保的方式,条件。至于个体户的养老保险费用优惠问题,我们没有权限解决,整个基金运行实行的省级统筹,有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承办负责人:蒋亚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兰旺球  1887302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