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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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字〔2019〕5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

答    复

 

董敏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现代化水稻产业、加强机耕路建设的问题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岳阳县是农业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县发改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到了县农业农村局。

一是对农业项目加大了投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湘农发[2019]8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筻口、新开、毛田、月田、公田等5个乡镇21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5.7万亩。其中筻口镇的项目区范围包括大塘、潼溪、释迦寺、笔架山、西冲、熊市等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保工程及科技推广措施。

二是对机耕路建设有比例要求。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中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统筹兼顾。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面积的比例(即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得高于8%。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各项基础设施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一般不应低于15年。

三是对建设内容有规定程序。根据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项目村,通过召开乡镇及村相关会议进行讨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委会上报本村需建设的项目内容,通过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设计单位现场勘查,从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对机耕路的要求是,山丘区田间机耕道与通村、通组道路相互衔接,布局合理,顺直通畅,宽度一般为3米左右。干道要与乡、村公路连接,必要时可进行硬化,保证晴雨天畅通,能满足中型农业机械的通行。支路应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田间道路建设突出节约土地的原则,建设标准合理实用。

四是建后管护有职责界定。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的要求,切实加强建后管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因此在进行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基础设施需地方落实管护责任,探索建立项目建后管养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5日

 

承办负责人:彭六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国湖  1370740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