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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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教体字〔2019〕1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

答 复

 

付伟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扶贫助学金补助宜改由乡镇直接发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明确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补助发放责任方的问题,主要依据湘学助〔2018〕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省内跨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持“全省一盘棋”,严格按学籍地原则资助;对经核实确未在学籍地享受资助政策的省外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享受本辖区户籍地学生资助政策。

2.关于助学资金直接由乡镇打卡发放的问题,根据岳县政办函〔2018〕32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补贴发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扶贫补贴明白卡”专门用于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补贴。扶贫助学相关资金划入县财政局涉农资金补贴专户,一律由县财政局乡财局统一负责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日

 

承办负责人:卢凯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晶 0730-76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