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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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组字〔2019〕2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

答  复

董敏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下的农村人才问题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在听取教体、卫健、农业农村、编办、人社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后,草拟了《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实施办法》,拟加大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力度,在编制限额内,每年定向培养师范生150名以上、医学生20名以上、农技特岗人员5名以上。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医”本土化医卫人才三年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全日制医卫类大专生、中专生分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充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医”队伍。同时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以上,每年选送5名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骨干参加定点培训。

对部分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设定服务基层为必备条件,实行“凡晋必下”。城区学校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具有1年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有2年农村(薄弱)学校支教经历,其中至少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城区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中医、口腔等专业医务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须任现职以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6个月以上。农业、林业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向国家级人才项目推荐人才,省市级人才项目选拔人才,优先考虑在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县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对乡村教师单设,每两年评选表彰30名在乡村任教20年以上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乡村教师,并优先推荐参评全市、全省、全国优秀教师;每2年开展1次“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基层农技员”“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乡镇农技人员各项补贴、津贴。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乡镇卫生院职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我县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

承办负责人:江新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梦媛  1862730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