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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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公字〔2020〕第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5(1)号提案的

答    复

 

袁赛球、李霞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全面加强摩托车管理,切实减少事故的发生》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对道路交通的需求急剧增加,而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的相对滞后,以及路网规划的不完善,摩托车依然是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摩托车安全性能较差、摩托车交通违法屡禁不止、“涉摩”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所占比例居高不下等种种突出问题,成为了基层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一直以来,我们在如何提高摩托车管理水平和整治成效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执法难度大。在日常路面管理中,大队对查获的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处罚措施,但不服从执法人员指令、加速行驶冲卡、拒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不承认违法事实者时有发生,有的干脆把车丢在路上一走了之,甚至有的驾驶人恶意辱骂挑衅执法人员,煽动现场围观群众以对执法人员“施压”,再甚者出现暴力抗法行为,无疑给执法人员依法办案带来重重困难;二是警力不足,工作量大。目前大队现有民警55人,除了处理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排查安全隐患、巡逻管控、警卫任务等,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和协作行动,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下,导致部分人员出现厌战情绪,从根本上制约了整治工作的效果。

我们的管理措施和执法计划: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好考核关。驾驶员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是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工作,严格把好摩托车驾驶员这一关是保证高素质和高技能的第一道防线。交管部门民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按照摩托车驾驶员资格的考核程序和发证程序,杜绝办理“人情证”和“关系证”,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摩托车驾驶人进入驾驶员队伍,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对安全技术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办理签证,对拼装车、报废车坚决予以报废,避免事故隐患流向社会,杜绝因机动车性能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违法。切实加强监控、严格执法,形成管理权威才能有效解决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一是严查严处。根据摩托车驾驶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至路面一线,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大对摩托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的管控力度,严查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夜间违规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大联动。联合派出所,不定时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做到有违必究,严格执法,确保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强化整治效果。三是借用科技。依托缉查布控视频监控系统,积极拓展科技勤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摩托车进行全天候布控查缉,坚决杜绝“马路杀手”上路行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摩托车私有化程度高,满足了农村及街镇的中、短距离的交通需求,成为农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而农村摩托车驾驶人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是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重要方式,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不断扩大宣传规模,强化社会舆论引导。一是利用自媒体直播平台现场直播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通过网络新媒体推送交警工作场景,向摩托车驾乘人员讲解安全骑车、出行常识及应注意的问题,使之认清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树立安全行车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二是充分利用交通广播、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积极推送文明交通公益标语,曝光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督促摒弃交通陋习;三是组织民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当前,“涉摩”交通事故率不断上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危险,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有效提高摩托车管理水平,压制“涉摩”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刻不容缓。而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的主要执法者,责无旁贷也是技术所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克服麻痹厌战情绪,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执法,全力开拓摩托车整治的新局面。

 

 

岳阳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赵兵荣

承办联系人及电话:王海波 0730-766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