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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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20〕2号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

答  复

 

肖送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院市场化推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乡镇敬老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乡镇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的通知》(岳县编发〔2012〕26号文件)要求,敬老院院长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其他一般工作人员按程序核定“三性”岗位劳务用工控制计划,实行劳务派遣。乡镇敬老院为乡镇下属事业单位,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调整功能定位。在保障供养五保对象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敬老院积极面向社会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将乡镇敬老院发展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场所、农村机构养老的主要平台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关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保障服务能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养老服务能力建设。目前,全县共有24家敬老院,全面实现“一乡镇一所敬老院”的建设目标,基本满足了全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床位需求。今年,我局又积极配合毛田镇、柏祥镇党委政府,将两镇敬老院纳入省民政厅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床位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80%。二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目前,全县各乡镇敬老院生活设施基本符合安居、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规范标准,同时配备了文体娱乐、康复护理、供暖降温等生活设施,配齐房间内部基本设施设备,并定期为集中供养对象添置、更新衣被和其他生活用品,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满足日常生活照料需求。在此基础上,我县根据省民政厅部署,计划从2018年至2020年,用三年时间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照料护理区硬件设施,实现房间内有无障碍设施和扶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床头和厕所安装呼叫系统,方便护理人员随时观察看护失能老人。到2020年我县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13〕31号)要求,积极开展乡镇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三星级敬老院5所、二星级敬老院15所,全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关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转经费的问题

一是配齐管理服务人员。目前,全县所有敬老院都配备了管理服务人员,有条件的敬老院配备了照料护理人员。近年来,我们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全员业务培训,重点对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争取了护理经费。2019年,在我局积极努力和县人大支持下,争取将全失能半失能护理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基数为每年200万元,基本保证了五保供养机构的正常运转。三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全县各乡镇敬老院基本建立健全了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安全消防、卫生保洁、后勤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保健、护理、康复等服务规程。

近年来,我县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能力取得了长足发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同时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

 

 

承  办  负 责 人:陈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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