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5:48
浏览量:1 | | | |

 

 

岳县民字〔2020〕3号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

答  复

 

许干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长湖乡新建敬老院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敬老院建设是重点民生实施项目,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我局历来高度重视。2019年,我局配合毛田镇、柏祥镇党委政府,将两镇敬老院纳入省民政厅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争取资金支持,预计新增床位200张,今年年内可投入使用。结合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调规,我局还将张谷英镇、筻口镇、长湖乡三所中心敬老院纳入规划项目库,建成后可新增床位3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80%。

长湖乡敬老院基础设施及其薄弱,长湖乡党委政府拟新建敬老院。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新建乡镇敬老院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我局将尽全力协助长湖乡,将长湖乡敬老院申报立项,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更多的资金投入,同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配套部分资金,早日将此民心工程纳入规划并尽快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

 

承  办  负 责 人:陈细水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新华   0730-305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