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1-09-0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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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组复字〔2021〕4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

答  复

 

梁晓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方面: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文件精神,2008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岳阳县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连续在本县任村主职10年以上或者累计任村主职15年以上,在村主职岗位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发放补贴。2008年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2009年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2015年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2018年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

二、村干部养老保险方面:从2018年起,我县为所有在职村干部购买了3000元/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县、乡财政保障90%。村干部离任后至60岁期间,继续由党委政府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目前上级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暂无法执行到位。

感谢您对组织部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刘四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鲁  艳   0730-76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