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1-09-0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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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教体字〔2021〕6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

答  复

 

许干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新的校车管理模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国务院于2012年4月5日颁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是目前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我县认真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司管理、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校车管理模式,逐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目标管理与量化考核办法,加强校车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有效保障了校车运营安全。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校车安全责任事故,有力保障了乘车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明确了乡镇政府是校车安全管理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全县所有乡镇都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分管教育或安全领导为组长,教育、公安、运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校车申报使用许可、校车线路核定、校车驾驶人和照管员培训、校车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为规范校车运营,避免校车线路重复交叉,须科学核定校车行驶线路,县校车办提倡乡镇统筹规划,成立车队,统一管理。

鉴于省、市物价部门没有出台校车收费政策,县级物价部门无法核定校车收费标准。我县参照其他县市的做法,乘车学生收费,主要是在县校车办、校车公司的指导下,参考周边县市校车收费情况,由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协商确定校车收费额度,大多数校车目前仍处于微利甚至亏本状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020年县财政投入303.86万元,对全县355台校车2G、3G监控设备全部升级为4G视频监管水平。县校车公司加派平台监管人员,全天候视频监管,发现违法校车及时向县交警大队推送,及时依法处罚。县校车办每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上路督查校车4次以上,增加校车运行路面督查频次,加大违法校车处罚力度。

校车安全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改进管理方法,推进校车精细化管理,全力确保校车安全。

感谢您对校车安全的重视和关心!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梁凌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发明0730-765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