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医保字〔2026〕4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郭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征缴政策及异地结算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征缴任务与实际参保能力严重脱节,加剧基层财政压力,任务基数与常住人口严重倒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我县依据《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1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努力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及脱贫人口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基数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公布的人口数据确定,近年来呈现逐年减少趋势。数据显示: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72.89万人、常住人口74.42万人,居民参保目标为69.61万人;到2025年,户籍人口70.96万人,常住人口55.14万人,居民参保目标为50.85万人。六年间任务基数减少18.76万人。随着参保人口结构变化和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我县医保基金运行面临一定压力,需要上级政策支持与统筹优化。
二、关于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不健全,制约医保便民效用发挥。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首次提出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标志着国家层面正式部署该项工作。我县于2016年启动跨省住院直接结算,2017年实现住院全国联网。2021年11月,我省医保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实现全省系统统一;2023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医保政策正式施行,涵盖组织机构与职责、参保与缴费、征收服务、基金管理、待遇政策、经办服务、监管等方面。截至2025年底,我县联网结算率已达99%以上,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体验,我县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优化系统衔接与政策协同,努力让医保便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可及。
感谢您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李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