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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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公安全城捕杀未牵绳的动物事件真假 |
| 来信人: | 县城居民 |
| 来信时间: | 2025-11-05 09:03:45 |
| 内容: |
关于我在朋友圈看到一则“非官方”发布的通知,其内容如下:通知,明天公安将在全城范围内对未牵绳的宠物进行捕杀,请各位居民遛狗一定要牵绳!以上内容不知真假,如果是真的,我有话说,我不否认牵绳遛狗的重要性,当然这是必要的,但是作为县城居民,看到这则通知,我想出这则通知的初衷或许是为了规范养宠行为、保障公共安全,但是我认为这则方案在现实中缺乏人文关怀,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第一,小动物和人也是地球生存的一份子,也有性格好坏区分,动物无过,责任在人,“捕杀”本质是对责任主体的错位惩罚。未牵绳的核心问题,在于养宠人缺乏规则意识与责任担当,而非动物本身具有“危害性”。多数未牵绳的宠物(如猫、狗)并无主动攻击行为,仅是因主人疏忽脱离管控,将人类的过错归咎于动物并以“捕杀”惩戒,既不符合“权责对等”的基本逻辑,也违背了现代社会对生命的基本尊重——即便对可能携带风险的流浪动物,科学的收容、检疫、领养流程,也远比简单粗暴的捕杀更具人文温度与社会价值。第二,“一刀切”的捕杀缺乏灵活性,易误伤合法权益与无辜生命。现实场景中,可能存在多种“未牵绳”的特殊情况:比如宠物临时挣脱牵引绳后主人立即追赶,或是导盲犬等工作犬因特殊需求短暂脱离牵引(符合规范前提下)。又或者本身是流浪狗,但并未有伤害人的举动被误杀,若执行“全城捕杀”,缺乏对场景的甄别与缓冲,可能导致合法养宠人的权益受损,甚至出现“误杀合规宠物”的争议,反而削弱公众对养犬管理政策的信任度,引发抵触情绪。最后,其实有更合理的办法能平衡“安全”和“动物保护”。比如看到未牵绳的动物,先联系主人或者社区工作人员,提醒主人牵绳并教育;如果找不到主人,可以暂时送到动物收容站,等主人来认领,同时对主人罚款,让他记住教训;平时再多宣传“牵绳遛狗”的重要性,比如在小区贴海报、社区群里发提醒,慢慢让大家养成习惯。这些办法既保护了路人安全,也给了动物和主人改正的机会,比“捕杀”更有人情味,也更容易让人接受。 |
| 回复部门: | 县公安局 |
| 回复时间: | 2025-11-11 09:55:3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公安全城捕杀未牵绳的动物事件真假》的反馈留言收悉,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2345公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将来信转交至岳阳县公安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11月5日至7日,我局根据县委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在我县荣湾镇开展《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我局与县城管执法局、荣家湾镇社区组成联合宣传队,分5个小组,在岳阳县城区采取入社区、进居民点、上街面商店的形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养犬户主对犬只进行登记、防疫、文明遛狗;同时,对无主流浪犬进行集中收捕并送至岳阳市专门收养点收养,只对曾咬伤群众的无主未打疫苗的疯犬才进行集中捕杀。在此次宣传活动期间,少数群众将我局“文明养犬宣传队”误传为“公安捕杀未牵绳动物队”。此次宣传活动期间和在此以前,我局从未组织专门捕杀未牵绳动物,也从未捕杀过未牵绳动物(犬只)。特此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