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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中乡政通〔2023〕2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

  为了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省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岳县委乡镇组办发〔2023〕2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信息、“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三是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变化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巡视、督查、暗访、考核及日常排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第一次集中排查以后新增的10类重点对象(10类对象包括:①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的,特别是去年收入低于1万元且不升反降的脱贫户;②就业不稳的;③产业失败的;④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⑤退捕渔民;⑥当年以来有新申请的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危房改造户、家中有3个及以上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的农户;⑦重病户、重残户;⑧脱贫户、监测户(包含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⑨群众普遍认为特别困难户;⑩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等对象),特别是新增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改造、大病对象等,以及整户长期外出、新增残疾人是否开展排查识别,确保“应纳尽纳”。三是第一次大排查活动走过场或者遗漏导致排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反复排查。重点核查“一户一画像”是否全部履盖,是否画像精准、定性准确,确保“一户一画像”台账不漏户、不漏项。四是排查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是否到位,政策是否全部落实。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

  (三)统计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有关数据。以2022年度入户采集计入收入的数据为准,对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计入收入的情况进实统计。(见附件4)

  二、工作安排

  做到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两项工作结合开展,于2023年10月下旬开始,2024年1月上旬结束。

  (一)制订方案。制订工作方案,部署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11月初完成。

  (二)开展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系统操作等内容,确保镇村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镇乡村振兴办在11月6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联村干部、连片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级信息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入户信息采集人员熟悉业务。

  (三)信息采集。各村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工作力量,拓展完善工作方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采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信息,并针对性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此项工作在11月17日前完成。

  (四)数据录入。各村根据信息采集工作进度,及时与乡村振兴办衔接,统筹安排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在组织数据录入前,要严格把好数据审核关,进一步压实责任,从信息采集到数据入库落实“谁采集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确保入库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数据分析。各村在11月17日前上报年度收入数据模板到乡村振兴办,对年度收入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各村要及时上报数据,并根据下发的问题清单,认真组织核实,修正错误信息,确保年度收入数据真实、有效。

  (六)数据清洗。数据清洗工作分两阶段进行。一是由县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组织第一轮数据清洗,时间从12月11日开始,分别从12月11日、12月18日为时间节点提取问题数据清单,组织数据清洗。二是根据省发布的问题数据清单开展第二轮数据清洗,时间从12月25日开始。在开展数据清洗前关闭乡镇动态调整功能,确保封库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七)总结报告。数据封库后,乡村振兴办要在12月底对信息采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年度动态管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由中洲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办负责日常工作。涉及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培训,强化督促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乡村振兴办要全面落实联点干部包村、驻村工作队员、镇村干部包片、包组、采集责任人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各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规范工作流程。信息采集工作原则上由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结对干部具体负责,村小组长(网格员)协助配合入户了解情况,谁经营问谁、谁务工问谁、谁经手问谁,逐项采集收入项目。对未整户外出的农户,必须入户;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工作责任,信息采集员为第一责任人,所有收入数据要经脱贫户(监测户)认可并由脱贫户(监测户)和信息采集员双方签字确认要严格落实逐级审核责任,县级将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乡村振兴办要对所有信息采集进行审核。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由要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严把数据质量。各村要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实地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不断提高采集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有关说明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2.为减轻工作负担,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下载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开展入户采集,同时可使用省平台的相关功能下载年度收入信息采集表、转移性收入明细表协助开展年度收入信息采集工作等。

  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脱贫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明确学生学费和基本食宿等生活费的教育专项补贴,以及雨露计划补贴等不计入收入。为精准掌握全省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含雨露计划)计入收入情况,各村要认真组织核实,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2023年11月16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乡村振兴办。(附件4: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含雨露计划)计入收入情况统计表)

  附件:1.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采集表(样表)

  2.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3.《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回退、清退”统计表

  5.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含雨露计划)计入收入情况统计表

  6.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次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

  7.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次集中排查问题整改表(样表)

  8.岳阳县防返贫监测精准画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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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ocx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乡村振兴
一级事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 二级事项 项目实施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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